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徽商职业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博士)引进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徽商职业学院2024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岗位代码 |
身份证号码 |
1 |
2024221 |
340104********2110 |
2 |
2024224 |
340711********2016 |
3 |
2024224 |
340828********5835 |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4日(周六)上午8:30-9:00
地点:徽商职业学院槽郢校区(合肥市蜀山区槽郢路15号)二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应聘人员来校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返还)与复印件:
(1)个人基础材料。具体包括: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或聘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
(2)代表性成果材料。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资格。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提供,后期影响报批入职的,责任自负)。
4.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均须签署承诺书(见附件)。
5.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学院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4日(周六)上午9:30,资格复审结束后进行
地点:徽商职业学院槽郢校区一号教学楼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未按要求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二)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包括试讲和学术评价。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学能力,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自选题目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教学基本素质以及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
2.学术评价采用PPT学术汇报和问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每人15分钟。
(三)专业测试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各环节评分均采取百分制,按照7名考官评定的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为考生成绩。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试讲占比50%,学术评价占比50%。专业测试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徽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51-68580125、18056026247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陆老师
联系电话:0551-68580823、17756590309、17756592156
附件:承诺书